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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学院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为单位主管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,党政一把手应积极支持治安防范责任人工作,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。 二、 学院内部必须严格实行治安防范责任制,治安防范目标要落实到各单位,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并定期检查考评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 三、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加强对值班室管理,确保学院安全。 四、 各系、中心、实验室要及时上报治安防范的重大情况,坚决杜绝漏报、误报、迟报、隐瞒不报问题。
五、 学院对治安防范工作的档案要妥善保管,确保齐全完好。 六、 坚持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努力增强全院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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